为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全面提升刑事检察案件办理质效,6月18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郭雨泉率南阳市检察评议组到郏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案件出庭观摩评议活动。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万春,第二检察部主任芦学国及条线业务骨干陪同观摩。特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并参加评议。

本次庭审观摩案件为郏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马某涉嫌抢劫罪一案。

庭审中,公诉人紧扣犯罪构成要件,通过逻辑严密的多媒体示证,客观还原案发经过。面对辩护意见,公诉人沉着应对,从共同犯罪作用、量刑情节等多维度有力答辩。公诉意见深刻剖析犯罪根源,直击抢劫犯罪对社会治安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危害,将释法说理与法庭教育深度融合,彰显法律威严与温度,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庭审的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齐聚郏县人民检察院,围绕该案进行评议座谈。
出庭公诉人结合庭前准备及当庭表现进行了全面复盘与自我总结,检视了在庭审节奏把控、法理说理深度、庭审应答精细化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受邀参会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公诉人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加强普法宣传、深化法律监督、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南阳市检察评议组紧扣庭审实质化要求,从法律文书规范性、举证质证逻辑层次、辩论焦点预判、庭审驾驭等关键环节深入点评,既点赞证据审查与指控体系的扎实功底,又一针见血指出优化证据顺序、规范文书制作、增加涉案财物处理说明等改进意见。
郭雨泉对本次庭审整体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在工作标准上求极致,确保每起案件证据链条完整闭合;二要在专业能力上求精深,将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全程;三要在实战表现上求卓越,做到庭审应变有理有据、无懈可击;四要在整体效果上求圆满,推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郭万春对省院悉心指导、南阳市评议组专业点评表示感谢,指出此次跨域互评达到了“以学促练、以练促战”目的,下一步要深刻查摆短板,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推动出庭评议常态化,不断提升全市公诉出庭能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全生表示,对于评议组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将逐条整改,深挖根源,常态化开展推门听庭、优秀公诉人评比等练兵活动,完善“庭前预案—庭审驾驭—庭后复盘”全流程管控,以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